河北省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083—2025

2025-06-1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侯冬利、杨军、康磊、祝铭、宿文康、洪小飞、任毅斌、徐飞舟、孟琛琛、陈梦君、董建伟。

本文件由河北省人民政府2025年04月18日批准。

本文件于2025年04月25日发布,自2025年11月01日实施。

河北省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须同时满足《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及本文件要求。

河北省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6083—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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