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晋环规〔2025〕4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各派出机构,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为规范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我厅制定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 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