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总磷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3—2026代替HJ/T 103—2003)

2026-01-30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质总磷自动监测仪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质总磷自动监测仪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是对《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3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水质总磷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修改了水质总磷自动监测仪的量程;

——修改了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电压稳定性和实际水样比对实验等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增加了示值误差、定量下限、记忆效应、浊度影响、环境温度影响、最小维护周期、数据有效率、一致性偏差等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删除了直线性、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和绝缘阻抗指标。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03—2003)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1月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水质总磷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3—2026代替HJ T 103—2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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