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437—2025)

2026-01-30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指导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有效管控入海污染物排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入海排污口口门、排污通道、监测采样点、标识牌、监控及监测系统、检查井及档案等规范化建设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5年12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437—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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