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文件,保护生态环境,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采用金属同位素溯源方法进行生态环境损害污染溯源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指南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
本指南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天津大学、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