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规范难测试化学物质水生毒性测试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具有难测试属性的化学物质开展水生毒性测试时,对难测试属性识别、测试方法改进、暴露浓度分析和毒性结果表征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10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7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